目前延伸办理的医院有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 ,参保对象可根据业务办理流程携带相应材料至该两家医院综合窗口办理咨询。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特殊病待遇备案
需带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市民卡)。
2、出院记录或门诊病历原件,确诊的病理检查报告单或影像学报告单。3、两寸照片一张(非必须材料)。
办理流程
1、医疗机构填写《瑞安市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备案表》。
2、业务人员核查后,办理特殊病种门诊登记,并在登记完成后打印登记凭证给参保人员。3、参保人员凭登记凭证办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证历本》。
注意事项
1、参保人若未带照片可先办理证历,照片由参保人自己贴。
2、诊断必须明确,不能有疑似、可能、待排等字样。
特殊病种
●恶性肿瘤的治疗
●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系统性红斑狼疮
●再生障碍性贫血
●血友病
●脏器功能衰竭症 (心、肺、肝、脑、肾)(仅限职工医保)
●高血压病三期 (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仅限职工医保)
●糖尿病 (合并感染或者有肾、眼并发症之一者)
●精神分裂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专科治疗 (仅限职工医保)
●重症精神病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仅限城乡医保)
●肺结核辅助治疗 (国家免费抗结核病药物治疗除外)(仅限城乡医保)
●儿童孤独症 (仅限城乡医保)
●小儿脑瘫 (仅限城乡医保)
●肝硬化失代偿期 (仅限城乡医保)
●精神分裂症 (仅限城乡医保)
●癫痫伴发精神障碍 (仅限城乡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