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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区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入材料+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2-12-28 11:48: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温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入,温州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回原籍落户,温州市区学生在学期间户口迁入材料+申请条件

内容简介

温州学生类户口迁移由各县(市、区)公安办事窗口受理申请材料1毕业证书2、就业报到证3、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4、户口迁移证5、迁移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申请1、迁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毕业证、结业、肄业证明或人事关系转入证明(学校退学证明)3、被投靠人的户

温州学生类户口迁移由各县(市、区)办事窗口受理

申请材料

1毕业证书

2、就业报到证

3、用人单位录(聘)用证明

4、户口迁移证

5、迁移人《居民身份证》

本人申请

1、迁移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2、毕业证、结业、肄业证明或人事关系转入证明(学校退学证明)

3、被投靠人的户口簿

4、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本人申请报告

1、户口迁移证(已过有效日期)

2、迁入户的户口簿

3、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迁移证遗失的提交该证明)

申请条件

(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岗位户口迁入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回原籍落户(未就业、退学、结业、肄业)

(三)办理高校、中专、技校录取学生迁出未落户要求回迁户口

(四)普通高校、中专录取学生户口迁出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籍内勤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