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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温州市医保中心发布医保办事提醒

发布时间:2023-04-25 16:14: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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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疫情防控期间温州市医保中心发布医保办事提醒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馨提示如下:一、参保

疫情防控期间温州市医保中心发布医保办事提醒

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温馨提示如下:

一、参保业务“网上办”

目前,我市已切换上线浙江省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yb.ybj.zj.gov.cn/#/unitLogin),各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厅进行医保服务事项办理。网厅首批上线内容包括:参保人员增员申报、参保人员减员申报、单位信息维护、参保人员信息维护;职工缴费明细查询、单位缴费明细查询、单位参保人员名单查询、审核信息查询、待审核信息查询。

二、医保事项“掌上办”

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后,推出了浙里办新应用浙里医保,可在浙里办APP首页浙里医保或医保进入,目前,温州已上线13个事项。

1.医保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

2.职工参保登记

3.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4.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6.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7.转移接续办理

8.出具参保凭证

9.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0.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1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12.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1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其他医保事项也将逐步上线,最终所有医保业务事项100%“掌上可办”。

三、就医购药“码上办”

我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均已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广大参保市民在温州市任一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看病买药,都可以通过手机上的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完成医保结算,实现“无接触”就医购药,降低通过介质传播病毒的可能,避免交叉感染,减少病毒传播风险。

四、非急需“延缓办”

倡议非急需延缓办、确有需网上办、掌上办以减少线下办事的人数。对于可网上办理或者掌上办理的尽量进行“不见面”办理;对于非急需办理的事项,建议延缓办理;对于确需窗口办理的,请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

五、异地就医“安全办”

倡导近期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市民,非必要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报告确诊病例地区。对于已在异地的我市参保市民,确需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公共场所防疫要求,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一米线等防疫规定。对于近期从市外入温返温人员,务必要提前主动向属地报备,并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