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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温州首批人才住房房源面积情况

2020温州首批人才住房房源面积情况

发布时间:2023-09-27 03:08: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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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前市县两级已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18万平方米左右。下步,我市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市本级的300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存量安置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板块

目前市县两级已筹集1700多套房源(其中市本级300套左右),共计18万平方米左右。下步,我市将实行市县分级受理。

市本级的300套,面积3.65万平方米,74套为存量安置房,地理位置均位于温州市中心区域,226套为商品房配建项目的预售房,分布在市区各核心板块。具体房源信息届时将会在摇号选房公告时一并公布,人才购房对象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具体房源信息。

温州首批人才住房申报指南(时间+流程+优惠)(最新)

2019年年底,我市发布了人才住房租售并举政策,优秀大学生以上人才在温购房可享受打折优惠,在全国引起广泛影响。

一、申请时间

时间范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全职在我市用人单位工作且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执行《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年>》标准;

2.全职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贡献积分值达到100分以上(执行《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贡献积分指标》标准);

3.全职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机构工作,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范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所在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额为准)。

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要求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均未拥有过住房或累计拥有过的住房面积少于60平方米,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同时,一个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中有多人符合申购条件的,仅限申购一套。

三、优惠政策

人才按层次类别享受相应面积和折扣优惠。

其中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

B类和C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4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50%;

D类和E类人才配售面积为12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60%;

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人才配售面积为90平方米,购买价格为备案价(核定价)70%。

配售房源面积超过人才所属层次类别标准时,按备案价(核定价)的100%计收超出部分面积的购房款,但夫妻双方均符合配售条件的,可按所属层次类别折扣标准计收超出部分面积购房款。购置配售型人才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按揭贷款的,可以人才住房办理贷款抵押。

四、注意事项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10年内为共有产权,不得上市流通周转、不得办理抵押贷款(用于购买本套住房的公积金和商业按揭贷款除外)。配售的人才住房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10年自动转为完全产权登记。

此外,这次还同步发布《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和《市县两级人才住房申请服务热线》,具体内容和其他注意情况请详见公告。

点击进入:温州人才住房申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