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基地申报
(一)申报对象
瓯海区各有关单位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2.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综合商业保险或其他保险。
(三)申报材料
点击下载》》《瓯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两份及电子版;
(四)申报认定程序
1.申请。2021年申报时间为9月22日至10月15日,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向瓯海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在审核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将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发文。符合条件的,发文予以确认,签订见习基地协议书。
二、见习岗位征集
新申请企业同时上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附件2)纸质两份及电子版。新认定基地应在认定文件发文后一个月内,将见习岗位录入就业系统。
点击下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认定申请表》
三、其他事项
见习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见习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补助,其中政府补贴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具体根据基地等级确定)。见习期间,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缴纳的综合商业保险费用,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50元。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ohrczx@sina.com。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12号楼802办公室,联系电话:88533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