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26 16:3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温州工伤保险办理,温州工伤保险待遇暂停办理,温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如何办理?
内容简介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申请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服务。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受理机构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四、申请条件在温州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认定为工伤,定期待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申请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服务。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二、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三、受理机构
温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四、申请条件
在温州市本级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认定为工伤,定期待遇需要暂停或终止。
五、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就业证明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收养登记证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死亡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标注死亡时间的火化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工亡职工配偶再婚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终止(暂停)申请表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参军证明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六、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0577-12345
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座3楼医保社保专区;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303号)2号楼二楼;
七、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复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社保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市社保中心收到材料后完成受理、审核和复核工作;
(三)省市社保中心做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暂停或终止的决定,通过申请人选择的方式向申请人反馈核定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即办
九、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无需送达
十、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四)做出不予暂停或终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一、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0577-12345,0577-88866656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0577-88926920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http://zxts.zjzwfw.gov.cn
小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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