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女子民兵连建连60周年庆活动期间市民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沿线人行道实施车辆临时禁停管理措施,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01、实施临时禁停措施的路段
霞光大道、霞晖大道(时代影院十字路口至九厅村段)、复兴路沿线人行道及上述路段已划线的停车位。
02、实施期限
2020年6月18日8:30至2020年6月20日下午活动结束。
采取临时禁停措施期间,仍停放上述路段(含已划线的停车位)的车辆,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视作不按规定停放情形进行强制拖移。
采取临时禁停措施期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上述路段外围采取临时禁停管理措施。因实施人行道车辆临时禁停管理措施给车辆停放带来的不便,敬请市民给予谅解、支持与配合,并提前安排好车辆停放。
特此通告
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