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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确认对象及截止时间

发布时间:2022-11-03 16:4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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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1、确认对象及时间温州市各企业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为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认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

1、确认对象及时间

温州市各企业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为2021年1月1日以前已在本单位参加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确认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2020年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确定,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个人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2、确认方式

2021年度缴费工资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两种方式。

3、网上申报确认

1、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登陆温州市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在线申报、确认;

2、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后,再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网申网址: https://ybws.wenzhou.gov.cn/si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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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窗口申报确认

暂未能办理网上申报开通手续的参保单位,应于2021年12月25日前,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领取《缴费工资年度申报表》,按要求填写,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申报。

5、申报要求确认

1、用人单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职工缴费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如实填报,不得少报、漏报、瞒报。网申系统中缴费基数为默认为2021年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逾期未确认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该职工原6月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认。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高于300%的,按300%确定。

2、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月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本人所有工资性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数,精确到元。同一年度内,职工缴费工资一经核定,原则上不再变更。

3、如实填写职工缴费工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如有其它问题,可向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温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一)市本级 联系电话:88863716

(二)鹿城区 联系电话:88129816

(三)龙湾区 联系电话:85987026

(四)瓯海区 联系电话:88591986

(五)洞头区 联系电话:63485730

(六)乐清市 联系电话:61600996

(七)瑞安市 联系电话:65895523

(八)永嘉县 联系电话:57991299

(九)文成县 联系电话:67861947

(十)平阳县 联系电话:58111596

(十一)泰顺县 联系电话:67583322

(十二)苍南县 联系电话:64700938

(十三)龙港市 联系电话:68669952

(十四)经开区 联系电话:85851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