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温州公积金提取热点问题答疑

发布时间:2023-06-12 06:5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温州公积金提取答疑,温州公积金提取,温州公积金提取热点问题答疑

内容简介

公积金提取相关答疑:问:法院拍卖过来的房子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答:拍卖获得的土地性质为国有的住房,且其他条件符合《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问:我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子,现已还清贷款。

公积金提取相关答疑:

问:法院拍卖过来的房子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拍卖获得的土地性质为国有的住房,且其他条件符合《温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以前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套房子,现已还清贷款。现在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若您的家庭名下已有一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1.91平方米,则新购住房后,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问:公积金已经申请成功,同时贷款也已经发放了,以后是否可以不再缴公积金?如果不缴了会对以后产生什么影响?

答:不可以。按规定,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经通知,委托人、贷款人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宣布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息。(1)借款人连续或累计6个月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2)借款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及配偶连续或累计6个月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问:我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了首套房,婚后可以两个人一起还款吗?如果可以,应该怎样办理?

答: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提取额度为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一年内已还本息金额,在该期限内已发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提取的,最高提取额度应为上次提取之日至申请之日已还本息金额。当贷款申请人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完,仍不足的情况下,方可提取其配偶的。

问: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联名卡等丢失怎么办?

答: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丢失后,到银行挂失补办,并请银行工作人员将新卡信息与公积金中心相连接。

问:本人1981年出生,名下仅有一套房子,目前商业贷款130万元,余额125万元,已贷两年。由于单位调动,中途停了5个月。可否申请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答:申请人需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后,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届时请带产权证、房屋契证、土地证、贷款合同、身份证(含配偶)、婚姻情况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住房公积金对账单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窗口填写《温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经管理部审核后方可确定是否可以办理。

问:我之前在单位交了半年的公积金,现在不在该单位上班,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若非本县、市城镇常住户籍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提取人身份证、非本县、市城镇常住户籍证明(户口本)、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打款至单位)到公积金办事大厅窗口办理。若属本县、市城镇常住户籍,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至少满两年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