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流程及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200元;一次申请提取的月份(往前)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得重复提取。
办理途径
1、“浙里办”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
3、支付宝(市民中心);
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
办理步骤(以“浙里办”APP为例)
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人脸识别后进入进行办理,根据页面核对基本信息及填写提取的金额等进行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